各学院:
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查完成时间及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硕士) |
截止时间 (博士) |
提交材料清单 |
毕业、学位资格(学院初审) |
4月2日 |
3月15日 |
硕士:附件1 博士:附件2、3、4 |
毕业、学位资格(学校复审) |
4月10日 |
3月25日 |
|
学位资格(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
6月10日 |
6月10日 |
硕士:附件1 博士:附件2、3、4 |
二、毕业资格审查项目及要求
学生类型 |
课程成绩 |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
论文 开题 |
中期 考核 |
专业实践 |
参加学术活动 |
学费和 住宿费 |
硕士 |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
不要求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完成 |
结清 |
博士 |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不要求 |
完成 |
结清 |
三、学位资格审查要求
研究生满足毕业资格条件,且所有学位课平均分达到75分及以上,并按相关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则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四、审查流程
(一)审查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开题、中期考核、专业实践、参加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是否全部完成,材料是否齐全;
(二)课程成绩、缴费情况由研究生院审核;
(三)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
研究生在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填写论文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审核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达到要求。学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博士研究生还须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附件4)上交学院。
发表学术成果审核依据:
1.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
2. 各学院报送到研究生院的《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由各学院自行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
(五)参加学术活动及做学术报告情况
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实际情况审核,博士生另须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和相关证明到学院进行审核。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完成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初审后,在学院初审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2.根据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23〕6号)文件第十六、十七条关于研究生申请毕业的条款,学术成果的发表不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但仍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对于毕业、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开展论文送审和答辩。
对于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未达到学位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外审,如外审成绩通过,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针对毕业(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分别做出表决。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本学期可提出毕业申请,论文答辩达到学位要求的,待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符合学位资格条件后再提出学位申请。春季学期学院审核学位申请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逾期提交的学位申请一律延至秋季学期讨论。
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等原因,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二次答辩产生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办公电话:0773-5893215,253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