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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查完成时间及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硕士)

截止时间   (博士)

提交材料清单

毕业、学位资格(学院初审)

4月2

3月15

硕士:附件1

博士:附件234

毕业、学位资格(学校复审)

4月10

3月25


学位资格(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6月10

6月10

硕士:附件1

博士:附件234

二、毕业资格审查项目及要求

学生类型

课程成绩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论文 开题

中期 考核

专业实践

参加学术活动

   学费和
   住宿费

硕士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不要求

合格

通过

合格

完成

结清

博士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均是60分及以上

通过

合格

通过

不要求

完成

结清

三、学位资格审查要求

研究生满足毕业资格条件,且所有学位课平均分达到75分及以上,并按相关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则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四、审查流程

(一)审查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开题、中期考核、专业实践、参加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是否全部完成,材料是否齐全;

(二)课程成绩、缴费情况由研究生院审核;

(三)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

研究生在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填写论文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审核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达到要求。学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博士研究生还须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附件4)上交学院。

发表学术成果审核依据:

1.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

2. 各学院报送到研究生院的《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由各学院自行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

(五)参加学术活动及做学术报告情况

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实际情况审核,博士生另须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和相关证明到学院进行审核。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完成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初审后,在学院初审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2.根据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23〕6号)文件第十六、十七条关于研究生申请毕业的条款,学术成果的发表不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但仍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对于毕业、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开展论文送审和答辩。

对于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未达到学位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外审,如外审成绩通过,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针对毕业(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分别做出表决。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本学期可提出毕业申请,论文答辩达到学位要求的,待学术成果发表和课程符合学位资格条件后再提出学位申请。春季学期学院审核学位申请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逾期提交的学位申请一律延至秋季学期讨论。

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等原因,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二次答辩产生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办公电话:0773-5893215253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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